《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》
(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,
以下簡稱CEDAW)
※聯合國大會1979年12月18日 第34180號決議
生效:按照第27(1)條的規定,於1981年9月3日 生效。
※台灣推動歷程:
1.由民間婦女團體發起
2.外交部提出95.7.12行政院院會通過,函送立法院審議
3.96.1.15立法院三讀通過
4.96.2.9總統頒發加入書,現在外交部主責,將加入書由外館遞送
※公約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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